針對長期以來困擾購房者的不動產權證“難產”問題,11月18日,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湖南省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聚焦這一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在精簡優化流程、部門協同配合、強化監管約束上提出明確舉措,先行開展“交房即交證”改革試點,成效顯著。
按照實施方案,湖南省將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為契機,打通堵點和關鍵環節,著力構建政府主導、部門監管和企業主責、購房人配合的責任體系,對商品房預售、竣工驗收、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及轉移登記等全流程進行精簡優化,逐步實現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住權與產權同步”。
在嚴把預售入口關方面,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依法審查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全面實行預售合同網簽備案,完善標準化商品房預售合同范本,將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納入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誠信管理范圍;推動預售商品房合同備案與預告登記協同辦理。
在竣工驗收階段,將不動產權屬調查和土地、規劃、房產測繪流程前置到竣工聯合驗收之前;推動將消防驗收要求納入施工過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取得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后,即可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任何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環節和材料不得作為登記受理前置條件,對能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多測合一”信息平臺共享獲取的竣工驗收備案材料、房屋測繪報告及成果數據,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推行不動產首次和轉移登記合并申請、同步辦理和上門服務、靠前服務、預約服務。
在強化監管與約束方面,實施方案要求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依法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將“交房即交證”改革中企業誠信守信情況納入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和不動產登記信用信息歸集范圍,統一記入湖南省社會信用信息系統,依法依規構建跨部門、跨領域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懲戒機制;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要求,統籌協調相關改革,為“交房即交證”改革提供支持。